Difference between revisions of "Zh-tw:CC0 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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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以下常見問題與回答中包含了您使用CC0前應先了解的資訊。以下資訊並非絕對完整--可能未涵蓋會影響您權益的重要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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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常見問題與回答意在補充,而非取代,我們既存的常見問題與回答,我們鼓勵您在使用CC0、或我們提供的任何其它工具或授權條款前,先行參考這些常見問題與回答及我們所提供的考量要點。在使用到CC0於您的作品前或是使用以CC0釋出的作品前,您也應該仔細閱讀CC0的法律條款。 | |
− | + | 請注意:創用CC(Creative Commons)並不提供法律建議。下列資訊不能取代法律建議,內容也可能不夠詳盡。如果您對下列資訊、CC0、創用CC(Creative Commons)之一般授權條款與工具有問題或疑慮,請諮詢您的法律顧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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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CC0的一般問題 === | === 關於CC0的一般問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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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是CC0? ==== | ==== 什麼是CC0? ==== | ||
− | + | 不論作者或是創作者是否想要著作權,著作權法與世界上其他法律都自動對作者的作品及資料庫,提供著作權保護。CC0給那些想拋棄這些權利的人一個管道,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最大範圍內,拋棄其權利。一旦創作者或是後來作品所有權人採用CC0到他們的作品上,在著作權法上他們就已經不再擁有該作品了。在符合法律規定與其他人可能對該著作擁有的權利或是該著作使用方式的前提下,任何人皆可以任何方式、為任何目的使用(包含商業目的)使用該著作,故CC0就是一種「不保留權利」的選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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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運作? ==== | ==== 如何運作? ==== | ||
− | + | 使用CC0的人(法律稱之為宣告者),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最大範圍內,透過拋棄其所擁有的著作權、鄰接權及該作品的相關權利,於將作品貢獻至公眾領域。若該拋棄因任何理由而無效,則CC0成為宣告者所為之准許公眾無條件、不可撤回、非專屬以及為人何目的而無償使用的授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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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CC0與公眾領域標誌(Public Domain Mark, PDM)有哪些差異?==== |
− | + | CC0與公眾領域標誌兩者大不相同並具有不同目的,CC0設計為僅供作者、著作權人、相關所有權利(包含特別的資料庫權)人或是鄰接權人使用,且適用之作品須於一個或數個法域中,受到前述權利保護者;而公眾領域標誌則供任何人使用,並設計為使用於於全世界皆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工具也會隨著適用到著作所生之效果而異。CC0在法律面來說,當它被使用時,會改變該作品的著作權狀態,以全世界為範圍,有效地拋棄所有的著作權、相關權利或是鄰接權;而公眾領域標誌並非一個改變權利狀態的手段,它被設計為具有標籤功能,標示該作品不受現有已知的著作權保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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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請參考CC0與[http://wiki.creativecommons.org/CC0_PDM_comparison_chart 公眾領域標誌的特性比較表],並瞭解更多關於[http://wiki.creativecommons.org/PDM_FAQ 公眾領域標誌]。 | |
− | === | + | === 考慮適用CC0到其作品的人所應思考的問題 === |
==== 誰可以使用CC0? ==== | ==== 誰可以使用CC0? ==== | ||
− | + | 任何一位擁有作品之著作權、鄰接權及其相關權利(如資料庫權)者,皆可使用CC0以拋棄上述權利。但請特別注意,CC0就像一條單行道,一旦您適用CC0於作品,即無法改變心意進而再次就該作品主張著作權或是資料庫權。在部份情況中,很難決定某個作品是否有資格取得著作權保護(例如資料庫中的大部份事實資訊)。儘管如此,CC0仍是一個向他人保證,您已拋棄任何可能的著作權保護的好方法。 | |
− | + | 雖然您在CC0下,並未作過任何關於著作權的擔保,但仍須注意當您散布該作品的同時,您仍就該作品具既有權利的第三人負有責任。例如您的著作包含另一依照創用CC姓名標示授權條款授權之他人著作時,您就必須分別指出那些著作、標示作者並提供授權。同樣的,如果是其他授權條款,您也必須在散布該著作,確認您已遵守授權規定。當然,如果您未取得散布他人著作的許可,則在使用CC0前,您應妥適取得著作權人的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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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適用CC0到我的著作? ==== | ==== 如何適用CC0到我的著作? ==== | ||
− | + | 我們的選擇器(Chooser)[http://creativecommons.org/choose/zero/ chooser]將會帶領您走過整個流程,當完成時會給您一個 | |
− | + | HTML碼,讓您可以複製並貼到您的網站上。請注意,您(即宣告者)自己可以選擇是否透過張貼在您的網站或是其他地方而公開發表使用CC0釋出的著作,但創用CC並不會公開發表任何著作,也不會承擔這個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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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將CC0選擇器所要求的資訊包和在內有甚麼好處?==== |
− | + | 您使用選擇器(Chooser)時所提供的資訊,將被包含在因此產生的CC0文字以及機器可讀碼(machine-readable code)中。您作品的潛在利用人可進而使用該資訊以找到更多關於您作品的訊息。對潛在的使用者而言,特別有價值的地方應該是您在在哪一個法域中,以CC0釋出您的作品,我們鼓勵您盡可能的提供這些資訊。同時也請留意,您選擇的法域並非指定準據法或是管轄法院條款(在CC0中並沒有準據法以及管轄法院條款的概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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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可否適用CC0至電腦軟體?如果可以的話,有何建議?==== |
− | + | 是的,CC0是個適合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最大的範圍內,將電腦軟體中的著作權及其相關權利釋出到公眾領域的方法。[[Frequently_Asked_Questions#Can_I_use_a_Creative_Commons_license_for_software.3F|不像CC授權並不適用於軟體]],CC0與許多軟體授權條款相容,[http://www.gnu.org/licenses/license-list.html#CC0 包含大眾授權條款(General Public License, GPL)]。然而,CC0並未經過[http://opensource.org/ Open Source Initiative(OSI)] 認可,也不會授權或是影響您可能擁有的專利權。您可能也想考慮使用經OSI認可的授權,而非CC0,例如[http://opensource.org/licenses/GPL-3.0 通用授權條款3.0] [http://opensource.org/licenses/Apache-2.0 或是阿帕契 2.0] 。 | |
− | [http://www.gnu.org/licenses/license-list.html#CC0 包含大眾授權條款(General Public License, GP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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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創用CC與自由軟體基金會(Free Software Foundation)建議若於軟體上使用CC0,則應將下列的標示置於每個檔案的上頭: | ||
:<程式名稱>-<說明> | :<程式名稱>-<說明> | ||
Line 100: | Line 57: | ||
:[其他作者/貢獻人將適當劃線表列] | :[其他作者/貢獻人將適當劃線表列] | ||
− | : | + | :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作者(們)已將此軟體的著作權、相關權利與鄰接權釋出到全球的公眾領域。此軟體之散布不含任何擔保責任。 |
− | : | + | :您應該已經連同軟體取得一份CC0的公眾領域貢獻宣告複本,若沒有收到,則請見:http://creativecommons.org/publicdomain/zero/1.0/。 |
− | + | 建議您同時加上一份內含有法律條款、以plain text方式儲存、命名為COPYING(或是COPYING.txt)的檔案。 | |
==== 若他人使用我的著作,CC0是否要求該他人標示我的姓名? ==== | ==== 若他人使用我的著作,CC0是否要求該他人標示我的姓名? ==== | ||
− | + | 不需要,因為這就是CC0與我們其他授權的最大不同之處,不同於CC授權,CC0中並未含有任何條件,就如同任何進入到公眾領域的資訊,其他人在使用、改作CC0釋出作品時,不需要標示姓名。然而,但這並不代表您不可依社群或專業規範與標準,要求此姓名標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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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您決定使用CC0,姓名標示的要求並無法律拘束力(例如當作著作權授權的條件),但可依據倫理道德、專業規範請求,如學界與科學界均有此等規範。這些規範可以被非常清楚說明、廣泛地適用,並透過自我監督的方式貫徹,就如同在學界關於引用他人作品的標準(以倫理道德與專業聲譽為基礎,而非法律)。但在部份情況中,因為新技術或領域的出現,將這些規範確實貫徹於特定情境中需要進一步建立共識與說理過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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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CC0是否在任何地方皆消除著作權及其相關權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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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不要將CC0中的0作文義解釋,因為沒有任何一種法律工具可以消除每個國家著作中的著作權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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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C0並不會影響著作權及其相關權利中的兩個重要內涵:第一,就如同我們的授權,CC0並不會影響著作中其他人的權利或是其使用方式,如形像權或是隱私權;第二,有些國家的法律不允許作者或是著作權人拋棄他們擁有的全部權利,如著作人格權。當拋棄因為任一理由而無法生效,CC0即扮演公眾授權的角色,達成原本拋棄所欲達成的效果,儘管有時將該等權利授權並非有效。這些因素會因不同法域而有所不同。 | ||
− | + | 雖然我們無法確定所有的著作權及其相關權利在各地均被拋棄,但我們相信CC0將於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切斷您與你的作品之間的法律關係。 | |
− | ==== | + | ==== 當我使用CC0時拋棄何種權利? ==== |
− | + | 您拋棄了您作品中的著作權、鄰接權及其相關權利,包含您可能擁有的任何資料庫權,同時也拋棄了自己所擁有的形像權或是隱私權。舉例而言,也若作品中含有您的影像,您就無法主張他人因為使用該作品而侵害這些權利。在部分法域中,您可能無法拋棄所有的著作權、鄰接權及其相關權利。例如著作人格權與其他未知的權利,在某些法域中是難以拋棄的。當法律上無法拋棄這些權利時,這些權利可於法律准許範圍內,以CC0授權釋出,當然,有時這些權利可能無法事先授權或是完全無法授權。 | |
− | + | ==== 何謂鄰接權? ==== | |
− | + | 鄰接權包含數種除傳統著作權外,法律所規定賦予的權利。表演藝術家、紀錄製作人與其他參與廣播或是電視者通常都是鄰接權的所有權人,其中可能包括散布、表演及/或利用權。部份法域將著作權延伸以保護這些權利,但其他國家則是另以鄰接權或與其相關權利保護之。 | |
− | + | 當您使用CC0而拋棄鄰接權時,並不會影響到他人的著作權或其他相關權利。舉例而言,當您以CC0釋出錄音著作時,您只是拋棄以數位形式播放該錄音的專屬權利,但您使用CC0並不會影響到該音樂作曲家所擁有的著作權。又,鄰接權也會因為各法域規定而有所不同。 | |
− | + | ==== 何謂資料庫權? ==== | |
− | + | 資料庫權包含那些未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事實資訊。有些法域的著作權法包含資料庫的設計與架構,但有些法域,如歐盟,對於不受著作權法保護資料庫,會特別立法保護。雖然資料庫權受到著作權或其他形式的法律保護,但CC0所設計的涵蓋範圍是包括著作權法及資料庫法,換言之,資料庫的相關法律保護可透過CC0被拋棄。 | |
− | + | ====一旦公布使用CC0後,我是否仍能控制我的作品? ==== | |
− | + | 恐怕不行。CC0的目的係為了將作品釋出到公眾領域的,就如同今日公眾領域內的所有作品,任何人皆可以任何目的使用您的作品,儘管他的使用方式會讓您厭惡與不悅。他們也可利用您的作品賺錢,他們可能會標示您的姓名,可能不會。只有商標權才是您得以保留控制權的部分,倘若他人欲使用您的商標並結合您採用CC0所散布的作品時,依照商標法規定,該他人必須得到您的同意方能使用。 | |
− | + | 若真的擔心您著作被使用的方式,或是想以合法的方式要求姓名標示,或是不希望他人藉由您的作品賺錢,那麼您就應該放棄使用CC0,而改以我們所提供的其他授權代替之。 | |
− | + | ==== 關於其他智慧財產的相關權利,如商標權、專利權? ==== | |
− | + | CC0明確聲明不會影響到宣告者的商標權與專利權,僅會影響到著作權、相關權利與鄰接權,包括資料庫權。商標權不會被影響,因為採用CC0的創作者應能保障與其商標相關聯的產品品質(例如透過避免後續利用人,誤導他人以為作品的使用與/或形式,是與宣告者有關或獲得其同意),如果您的主要考慮是確保與您的名字或計畫連結的商品品質與完整度,那麼結合CC0的商標可能是您可考慮的選擇之一。 | |
− | + | 專利則具有更大的挑戰性,創用CC的其中一個目標就是以鼓勵他人使用的方式,鼓勵資訊的使用與散布,有時甚至以讓人驚奇或出乎意料的方式。但我們以只處理著作權的方式來達到上述目標,而不處理複雜的專利權。我們希望盡可能的讓CC0維持簡單的操作方式,維持它原先設計與目標。我們認為,將專利權包涵其中的優點其實小於同時造成的缺點。 | |
− | + | ==== 使用CC0是否會影響我的不承諾擔保?==== | |
− | + | 不會,CC0明確不提供任何擔保與聲明(第4(b)),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這不會影響CC0對所有著作權相關權利的拋棄。在任何資產的處分(不論是否無償)中,前手常會聲明除了該資產交易當時的現狀外,前手不會對資產移轉後的瑕疵負任何責任。正如同在其他財產交易中所使用的放棄聲明,藉由CC0,著作權人拋棄其權利後,及不附任何義務(包括擔保責任)。 | |
− | + | === 想使用CC0釋出作品的人,應該思考的問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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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是否任何人皆可使用經CC0散布的著作? ==== |
− | + | 可以。CC0並不會限制何人使用CC0著作。一旦採用CC0後,在第三人對於該作品的權利及如何使用該作品的權利範圍內,與法律限制的範圍內,任何人以任何方式、為任何目的使用該作品,包含商業上目的。 | |
− | + | ==== 當他人以CC0釋出作品時,我是否需要標示該他人姓名? ==== | |
− | + | 不需要。法律上您無須標示其姓名,只有一般會期待若該他人有姓名標示的要求時,您會自發性的遵守。如果宣告者有提供CC0 deed供的HTML碼,則您可將該HTM碼複製並貼在您的網站上,以簡單註明作者與其作品。 | |
− | + | ==== 為何有些作品會指出該作品的發表地或公開地法域? ==== | |
− | + | CC0選擇器讓宣告者有機會指出作品提供地之所屬法域,若由宣告者如此提供,則該資訊將包含在CC0文字中,並標注在作品上與機器可讀碼中。 | |
− | + | 該法域資訊將有助於使用者瞭解他們對該作品可做或可不做什麼。還有其他重要因素會影響宣告者拋棄的權利為何、使用者擁有何種權利(另外一個例子是使用者的所在法域)。但CC0作品釋出地所屬法域是可以幫助利用人利用作品的最重要資訊之一。 | |
− | + | 仍須注意的是,宣告者所選擇的法域並非因為準據法條款或是管轄選定條款的約定(CC0中並無轉句法條款或管轄選定條款)。此外,切記不要認為該法域資訊的唯一絕對目的,是決定利用者所可能擁有的權利。它只是您再利用以CC0釋出到公共領於作品時,應考慮諸多事實(若宣告者適當選擇的話)的其中之一。不論宣告者是否指出作品提供地所屬法域,為了多瞭解該作品,您應該盡量聯繫到宣告者或是諮詢您的法律顧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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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若要使用CC0著作,我需要取得何種權利?==== |
− | + | 視情況而定。若您想要使用宣告者的商標就必須先取得宣告者的同意,因為CC0並不會影響商標權。此外,若在作品中涉及其他人權利,須取得該他人之同意,如他人的肖像或形象出現在攝影或其他作品中而涉及該他人之隱私權或是形象權的情況。 | |
− | ==== | + | ====我如何確定我擁有使用CC0著作所需要取得的權利? ==== |
− | + | 就如同我們的授權,CC0包含擔保責任的免責聲明,因此無法保證宣告者(即採用CC0於作品的人)擁有所有准許使用CC0作品的必要權利。適用CC0於作品上的人亦不提供保證,包括其是否具有著作權、以第三人作品為基礎或是混合第三人作品之作品已取得第三人之使用同意。若您仍有相關疑問,我們強烈建議您先不要使用該作品,除非您已進行完所有步驟以及您認為應該做的防範措施,這些措施包括先連絡適用CC0於著作的人以及諮詢法律顧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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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test revision as of 06:01, 19 June 2012
以下常見問題與回答中包含了您使用CC0前應先了解的資訊。以下資訊並非絕對完整--可能未涵蓋會影響您權益的重要問題。
常見問題與回答意在補充,而非取代,我們既存的常見問題與回答,我們鼓勵您在使用CC0、或我們提供的任何其它工具或授權條款前,先行參考這些常見問題與回答及我們所提供的考量要點。在使用到CC0於您的作品前或是使用以CC0釋出的作品前,您也應該仔細閱讀CC0的法律條款。 請注意:創用CC(Creative Commons)並不提供法律建議。下列資訊不能取代法律建議,內容也可能不夠詳盡。如果您對下列資訊、CC0、創用CC(Creative Commons)之一般授權條款與工具有問題或疑慮,請諮詢您的法律顧問。
關於CC0的一般問題
什麼是CC0?
不論作者或是創作者是否想要著作權,著作權法與世界上其他法律都自動對作者的作品及資料庫,提供著作權保護。CC0給那些想拋棄這些權利的人一個管道,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最大範圍內,拋棄其權利。一旦創作者或是後來作品所有權人採用CC0到他們的作品上,在著作權法上他們就已經不再擁有該作品了。在符合法律規定與其他人可能對該著作擁有的權利或是該著作使用方式的前提下,任何人皆可以任何方式、為任何目的使用(包含商業目的)使用該著作,故CC0就是一種「不保留權利」的選擇。
如何運作?
使用CC0的人(法律稱之為宣告者),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最大範圍內,透過拋棄其所擁有的著作權、鄰接權及該作品的相關權利,於將作品貢獻至公眾領域。若該拋棄因任何理由而無效,則CC0成為宣告者所為之准許公眾無條件、不可撤回、非專屬以及為人何目的而無償使用的授權。
CC0與公眾領域標誌(Public Domain Mark, PDM)有哪些差異?
CC0與公眾領域標誌兩者大不相同並具有不同目的,CC0設計為僅供作者、著作權人、相關所有權利(包含特別的資料庫權)人或是鄰接權人使用,且適用之作品須於一個或數個法域中,受到前述權利保護者;而公眾領域標誌則供任何人使用,並設計為使用於於全世界皆不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工具也會隨著適用到著作所生之效果而異。CC0在法律面來說,當它被使用時,會改變該作品的著作權狀態,以全世界為範圍,有效地拋棄所有的著作權、相關權利或是鄰接權;而公眾領域標誌並非一個改變權利狀態的手段,它被設計為具有標籤功能,標示該作品不受現有已知的著作權保護。
請參考CC0與公眾領域標誌的特性比較表,並瞭解更多關於公眾領域標誌。
考慮適用CC0到其作品的人所應思考的問題
誰可以使用CC0?
任何一位擁有作品之著作權、鄰接權及其相關權利(如資料庫權)者,皆可使用CC0以拋棄上述權利。但請特別注意,CC0就像一條單行道,一旦您適用CC0於作品,即無法改變心意進而再次就該作品主張著作權或是資料庫權。在部份情況中,很難決定某個作品是否有資格取得著作權保護(例如資料庫中的大部份事實資訊)。儘管如此,CC0仍是一個向他人保證,您已拋棄任何可能的著作權保護的好方法。 雖然您在CC0下,並未作過任何關於著作權的擔保,但仍須注意當您散布該作品的同時,您仍就該作品具既有權利的第三人負有責任。例如您的著作包含另一依照創用CC姓名標示授權條款授權之他人著作時,您就必須分別指出那些著作、標示作者並提供授權。同樣的,如果是其他授權條款,您也必須在散布該著作,確認您已遵守授權規定。當然,如果您未取得散布他人著作的許可,則在使用CC0前,您應妥適取得著作權人的同意。
如何適用CC0到我的著作?
我們的選擇器(Chooser)chooser將會帶領您走過整個流程,當完成時會給您一個 HTML碼,讓您可以複製並貼到您的網站上。請注意,您(即宣告者)自己可以選擇是否透過張貼在您的網站或是其他地方而公開發表使用CC0釋出的著作,但創用CC並不會公開發表任何著作,也不會承擔這個責任。
將CC0選擇器所要求的資訊包和在內有甚麼好處?
您使用選擇器(Chooser)時所提供的資訊,將被包含在因此產生的CC0文字以及機器可讀碼(machine-readable code)中。您作品的潛在利用人可進而使用該資訊以找到更多關於您作品的訊息。對潛在的使用者而言,特別有價值的地方應該是您在在哪一個法域中,以CC0釋出您的作品,我們鼓勵您盡可能的提供這些資訊。同時也請留意,您選擇的法域並非指定準據法或是管轄法院條款(在CC0中並沒有準據法以及管轄法院條款的概念)。
可否適用CC0至電腦軟體?如果可以的話,有何建議?
是的,CC0是個適合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最大的範圍內,將電腦軟體中的著作權及其相關權利釋出到公眾領域的方法。不像CC授權並不適用於軟體,CC0與許多軟體授權條款相容,包含大眾授權條款(General Public License, GPL)。然而,CC0並未經過Open Source Initiative(OSI) 認可,也不會授權或是影響您可能擁有的專利權。您可能也想考慮使用經OSI認可的授權,而非CC0,例如通用授權條款3.0 或是阿帕契 2.0 。
創用CC與自由軟體基金會(Free Software Foundation)建議若於軟體上使用CC0,則應將下列的標示置於每個檔案的上頭:
- <程式名稱>-<說明>
- <年><作者名字><作者的電子郵件信箱>
- [其他作者/貢獻人將適當劃線表列]
- 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作者(們)已將此軟體的著作權、相關權利與鄰接權釋出到全球的公眾領域。此軟體之散布不含任何擔保責任。
- 您應該已經連同軟體取得一份CC0的公眾領域貢獻宣告複本,若沒有收到,則請見:http://creativecommons.org/publicdomain/zero/1.0/。
建議您同時加上一份內含有法律條款、以plain text方式儲存、命名為COPYING(或是COPYING.txt)的檔案。
若他人使用我的著作,CC0是否要求該他人標示我的姓名?
不需要,因為這就是CC0與我們其他授權的最大不同之處,不同於CC授權,CC0中並未含有任何條件,就如同任何進入到公眾領域的資訊,其他人在使用、改作CC0釋出作品時,不需要標示姓名。然而,但這並不代表您不可依社群或專業規範與標準,要求此姓名標示。
當您決定使用CC0,姓名標示的要求並無法律拘束力(例如當作著作權授權的條件),但可依據倫理道德、專業規範請求,如學界與科學界均有此等規範。這些規範可以被非常清楚說明、廣泛地適用,並透過自我監督的方式貫徹,就如同在學界關於引用他人作品的標準(以倫理道德與專業聲譽為基礎,而非法律)。但在部份情況中,因為新技術或領域的出現,將這些規範確實貫徹於特定情境中需要進一步建立共識與說理過程。
CC0是否在任何地方皆消除著作權及其相關權利?
請不要將CC0中的0作文義解釋,因為沒有任何一種法律工具可以消除每個國家著作中的著作權利益。
CC0並不會影響著作權及其相關權利中的兩個重要內涵:第一,就如同我們的授權,CC0並不會影響著作中其他人的權利或是其使用方式,如形像權或是隱私權;第二,有些國家的法律不允許作者或是著作權人拋棄他們擁有的全部權利,如著作人格權。當拋棄因為任一理由而無法生效,CC0即扮演公眾授權的角色,達成原本拋棄所欲達成的效果,儘管有時將該等權利授權並非有效。這些因素會因不同法域而有所不同。
雖然我們無法確定所有的著作權及其相關權利在各地均被拋棄,但我們相信CC0將於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切斷您與你的作品之間的法律關係。
當我使用CC0時拋棄何種權利?
您拋棄了您作品中的著作權、鄰接權及其相關權利,包含您可能擁有的任何資料庫權,同時也拋棄了自己所擁有的形像權或是隱私權。舉例而言,也若作品中含有您的影像,您就無法主張他人因為使用該作品而侵害這些權利。在部分法域中,您可能無法拋棄所有的著作權、鄰接權及其相關權利。例如著作人格權與其他未知的權利,在某些法域中是難以拋棄的。當法律上無法拋棄這些權利時,這些權利可於法律准許範圍內,以CC0授權釋出,當然,有時這些權利可能無法事先授權或是完全無法授權。
何謂鄰接權?
鄰接權包含數種除傳統著作權外,法律所規定賦予的權利。表演藝術家、紀錄製作人與其他參與廣播或是電視者通常都是鄰接權的所有權人,其中可能包括散布、表演及/或利用權。部份法域將著作權延伸以保護這些權利,但其他國家則是另以鄰接權或與其相關權利保護之。
當您使用CC0而拋棄鄰接權時,並不會影響到他人的著作權或其他相關權利。舉例而言,當您以CC0釋出錄音著作時,您只是拋棄以數位形式播放該錄音的專屬權利,但您使用CC0並不會影響到該音樂作曲家所擁有的著作權。又,鄰接權也會因為各法域規定而有所不同。
何謂資料庫權?
資料庫權包含那些未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事實資訊。有些法域的著作權法包含資料庫的設計與架構,但有些法域,如歐盟,對於不受著作權法保護資料庫,會特別立法保護。雖然資料庫權受到著作權或其他形式的法律保護,但CC0所設計的涵蓋範圍是包括著作權法及資料庫法,換言之,資料庫的相關法律保護可透過CC0被拋棄。
一旦公布使用CC0後,我是否仍能控制我的作品?
恐怕不行。CC0的目的係為了將作品釋出到公眾領域的,就如同今日公眾領域內的所有作品,任何人皆可以任何目的使用您的作品,儘管他的使用方式會讓您厭惡與不悅。他們也可利用您的作品賺錢,他們可能會標示您的姓名,可能不會。只有商標權才是您得以保留控制權的部分,倘若他人欲使用您的商標並結合您採用CC0所散布的作品時,依照商標法規定,該他人必須得到您的同意方能使用。
若真的擔心您著作被使用的方式,或是想以合法的方式要求姓名標示,或是不希望他人藉由您的作品賺錢,那麼您就應該放棄使用CC0,而改以我們所提供的其他授權代替之。
關於其他智慧財產的相關權利,如商標權、專利權?
CC0明確聲明不會影響到宣告者的商標權與專利權,僅會影響到著作權、相關權利與鄰接權,包括資料庫權。商標權不會被影響,因為採用CC0的創作者應能保障與其商標相關聯的產品品質(例如透過避免後續利用人,誤導他人以為作品的使用與/或形式,是與宣告者有關或獲得其同意),如果您的主要考慮是確保與您的名字或計畫連結的商品品質與完整度,那麼結合CC0的商標可能是您可考慮的選擇之一。
專利則具有更大的挑戰性,創用CC的其中一個目標就是以鼓勵他人使用的方式,鼓勵資訊的使用與散布,有時甚至以讓人驚奇或出乎意料的方式。但我們以只處理著作權的方式來達到上述目標,而不處理複雜的專利權。我們希望盡可能的讓CC0維持簡單的操作方式,維持它原先設計與目標。我們認為,將專利權包涵其中的優點其實小於同時造成的缺點。
使用CC0是否會影響我的不承諾擔保?
不會,CC0明確不提供任何擔保與聲明(第4(b)),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這不會影響CC0對所有著作權相關權利的拋棄。在任何資產的處分(不論是否無償)中,前手常會聲明除了該資產交易當時的現狀外,前手不會對資產移轉後的瑕疵負任何責任。正如同在其他財產交易中所使用的放棄聲明,藉由CC0,著作權人拋棄其權利後,及不附任何義務(包括擔保責任)。
想使用CC0釋出作品的人,應該思考的問題
是否任何人皆可使用經CC0散布的著作?
可以。CC0並不會限制何人使用CC0著作。一旦採用CC0後,在第三人對於該作品的權利及如何使用該作品的權利範圍內,與法律限制的範圍內,任何人以任何方式、為任何目的使用該作品,包含商業上目的。
當他人以CC0釋出作品時,我是否需要標示該他人姓名?
不需要。法律上您無須標示其姓名,只有一般會期待若該他人有姓名標示的要求時,您會自發性的遵守。如果宣告者有提供CC0 deed供的HTML碼,則您可將該HTM碼複製並貼在您的網站上,以簡單註明作者與其作品。
為何有些作品會指出該作品的發表地或公開地法域?
CC0選擇器讓宣告者有機會指出作品提供地之所屬法域,若由宣告者如此提供,則該資訊將包含在CC0文字中,並標注在作品上與機器可讀碼中。
該法域資訊將有助於使用者瞭解他們對該作品可做或可不做什麼。還有其他重要因素會影響宣告者拋棄的權利為何、使用者擁有何種權利(另外一個例子是使用者的所在法域)。但CC0作品釋出地所屬法域是可以幫助利用人利用作品的最重要資訊之一。
仍須注意的是,宣告者所選擇的法域並非因為準據法條款或是管轄選定條款的約定(CC0中並無轉句法條款或管轄選定條款)。此外,切記不要認為該法域資訊的唯一絕對目的,是決定利用者所可能擁有的權利。它只是您再利用以CC0釋出到公共領於作品時,應考慮諸多事實(若宣告者適當選擇的話)的其中之一。不論宣告者是否指出作品提供地所屬法域,為了多瞭解該作品,您應該盡量聯繫到宣告者或是諮詢您的法律顧問。。
若要使用CC0著作,我需要取得何種權利?
視情況而定。若您想要使用宣告者的商標就必須先取得宣告者的同意,因為CC0並不會影響商標權。此外,若在作品中涉及其他人權利,須取得該他人之同意,如他人的肖像或形象出現在攝影或其他作品中而涉及該他人之隱私權或是形象權的情況。
我如何確定我擁有使用CC0著作所需要取得的權利?
就如同我們的授權,CC0包含擔保責任的免責聲明,因此無法保證宣告者(即採用CC0於作品的人)擁有所有准許使用CC0作品的必要權利。適用CC0於作品上的人亦不提供保證,包括其是否具有著作權、以第三人作品為基礎或是混合第三人作品之作品已取得第三人之使用同意。若您仍有相關疑問,我們強烈建議您先不要使用該作品,除非您已進行完所有步驟以及您認為應該做的防範措施,這些措施包括先連絡適用CC0於著作的人以及諮詢法律顧問。